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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单位十条要求
作者:燕山办事处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10时22分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提高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特制定出创建文明单位十条要求。

  政治要合格。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业务要过硬。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不断拓宽视野,更新观念,调整思路,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争当行家里手。

  办事要公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公示制,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能范围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责、纪律、守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要严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服务要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投诉的干部群众必须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诚恳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工作效率。

  举止要端庄。严禁在工作日饮酒、酗酒,不得酒后执法。

  着装要整齐。执行公务中必须着装,做到衣帽端正,标志齐全。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蓄小胡,女同志不准披长发、涂指甲、戴耳环、项链等。  

  严纪律要明。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上班时间不扎堆聊天,不大声喧哗,不相互窜岗,不卧躺沙发,不打扑克、下象棋。  

  行为要廉洁。禁止利用发照、收费、办案等权力,搞"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禁止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入股分红;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私设小金库,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环境要优美。坚持上班十分钟,人人动手搞卫生,保持室内、楼道、卫生区干净整洁。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股室办公用品要做到摆放有序,桌椅茶几要经常擦洗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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