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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对“燕山之窗”门户网站各单位栏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议的通知
作者:燕山办事处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9日4时22分

各街道、委、办、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的深入开展工作,促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改进办公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决定对燕山工委、燕山办事处各二级单位在“燕山之窗”门户网站上的栏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燕山工委、燕山办事处各委办分局。
    二、评议时间
  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7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2007年7月5日至7月16日,各单位对本单位网站栏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2007年7月17日至2007年7月23日,燕山办事处检查评比组对各二级单位网站栏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7月23日至7月30日,对燕山地区各单位网站栏目建设情况检查评议进行汇总、通报。
三、评议依据
  《北京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中“网站内容”、和“网站管理”部分内容;《2007年“燕山之窗”门户网站检查评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四、评议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对“燕山之窗”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于7月16日之前以书面或电子格式交付给燕山办事处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将《自查报告》统一交付给评议员。除了浏览各单位网站栏目内容,《自查报告》是评议员了解网站情况的主要方式,许多在网站上无法体现的评议项目,评议员将根据自查报告作出最后的评分。
  (二)检查组评议。由北京市信息化领域的专家和燕山办事处有关部门领导及技术人员组成评议组,通过浏览网站内容和自查报告共同参与检查评议工作。
五、评议方式及结果
  检查组评议得分占总分的80%,各单位自查报告占总分的20%。
  检查组负责评议结果的汇总。按照评议最终结果,将各参评单位分为3个级别。暂定85分以上为优秀[包括85分],60~85为合格[包括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检查评议结果将以文件形式通报各单位,并在燕山地区内相关媒体上公布,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检查评议工作有关事宜请与燕山办事处信息中心联系。附件内容请登录《燕山之窗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电话:69343923  联 系 人:程林  李鑫  刘想  肖培
    邮件地址:admin@bjys.gov.cn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燕山之窗”门户网站检查评议标准

 

(一)政务公开(6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项目描述

1

内容更新(15分)

更新及时,原则上信息发布日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日期2个工作日。

原则上更新频率每周2-3次,每月不少于10条。

内容以本单位、本行业或相关信息为主。

无失效文件、信息的网上留存现象

2

基本信息完整、准确,时效性强(7分)

基本信息包括单位简介、机构设置、职能简介、下属单位简介(或网站链接)、领导班子及联系方式、单位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3

政务动态(10分)

包含本单位重要活动、会议、重大事件等政务动态类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

政务公开目录(10

按照政务公开目录所制定公开事项逐项检查,内容完整。

5

服务指南(10分)

有本部门或相关行业的各种服务信息,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较强的实用性

 

6

能根据实际情况或部门特点制作相关专题或栏目(8分)

有专门的专题栏目(如“专题栏目”、“*****专题”等),或曾经举办过专题栏目。

专题栏目主题符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色鲜明,有指导性。

专题栏目制作适时,内容丰富。

(二)网上办公(2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项目描述

1

有办事指南栏目(5分)

有“办事指南”(或其它名称)栏目;办事指南内容丰富、准确,有指导性;办事指南内容编排合理,查找方便。

2

有咨询或举报等互动机制,开展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活动5分)

有方便网民提问的电子邮件或互动栏目,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如在线解答、网上调查、网上答题、网上征集意见等多种交互交流活动。答复公众及时、准确。

3

提供文件、表格或其他类信息下载(5分)

针对本单位特点提供全面文件、表格或其他类信息供公众下载,且下载链接有效。

4

对“燕山之窗门户网”上政务邮箱栏目的维护情况(5分)

答复公众问题及时、准确,公众满意率高。

(三)网站建设(2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项目描述

1

网站管理制度(3分)

建立网站管理办法或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7分)

有详细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有害信息监视、处理等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

网站主管制度(5分)

有网站主管领导,设立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发布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

网站栏目内容丰富(5分)

充分展示工作风采,提供各类业务工作相关信息。

 

《北京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摘要

(检查评议内容)

1         网站内容

1.1   政务公开

1.1.1    内容全面性

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之一,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规定、文件及其决策起草过程;

2)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起草情况;

3)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

4) 政府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如学校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医院的药品价格、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的办事收费;

5) 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包括: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6) 对投资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发展规划、政策和规定,如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的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资源配置和行政管理的审批事项);

7) 本政府机关的机构名称、机构设置、组织、职能、领导简介、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分流情况;

8) 本政府机关的办事指南、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与其他联系方式;

9)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10)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1)其他政府机关认为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12)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社会公共信息;

社会公共信息是指政府掌握的社会统计信息、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经济信息等。

13)申请公开的信息。

应提供接受市民申请公开政府特定信息的渠道。

1.1.2    内容完整性

网站发布的内容应完整、翔实,如办事指南应与实际办理程序相符,无未说明信息。

1.1.3    内容准确性

网站发布的内容必须具备严谨性和准确性,不能发布失真或有歧义的信息。摘要、节选或综述性政府信息应准确把握。

1.1.4    内容时效性

1)经常性的工作应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2)及时清除或变更失效信息。

1.2   信息互动

1.2.1    信息互动的方式

应实现以下一种或多种信息互动的方式:

1)信箱服务;

2)在线解答;

3)其他方式。

1.2.2    信箱服务

                             提供多种信箱服务

根据用户和相关部门的需求,应分别提供实现咨询、投诉、举报功能或其他专门服务的信箱,并有信箱功能介绍。

1)咨询信箱;

接收各类咨询信件。

2)投诉举报信箱;

接收对相关部门或个人的投诉举报信件。

3)领导信箱;

接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的信件。

4)其他专门服务信箱。

接收为某些特殊事项提供服务的信件。

                             问题回复和查询机制

1)时效性要求

应在相关网页说明问题回复的时间承诺,有例外的应特别说明。

2)质量要求

应保证问题回复的质量,不能敷衍或做无效回答。

3)定期检查机制

对问题回复应有定期的审查机制,以保证质量。

1.2.3    在线解答

可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在网上开展在线解答网民问题等活动。

1)根据群众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设在线解答栏目;

2)针对百姓关心的问题及时开展在线解答;

3)及时公布在线解答的内容,建立后续反馈渠道。

1.2.4    其他交互方式

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网络竞赛、网上答题、网上调查等多种交互方式。

2         网站技术

2.1   网站基本技术要求

1)应保证网站的访问速度,网页打开时间不宜过长;

2)应采用数据库的方式管理网站的内容;

3)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容管理系统管理网站的内容。

2.2   网站可用性

网站可用性是指网站可以正常访问,提供的服务可以正常使用

网站可用性有下列要求:

1)有可用性的监控制度和定期的监控记录;

2)有网站可用性改进的记录。

2.3   网站兼容性

2.3.1    网页兼容性

网页应兼容多种操作系统上的不同种类及版本的浏览器,若推荐使用某特定版本的浏览器,则应在显著位置标明。

2.3.2    服务程序兼容性

在网站提供的服务程序应尽可能兼容多种操作系统上的不同种类及版本的浏览器,若对运行环境有特殊要求,则应在显著位置标明。

2.4   网站测试

2.4.1    网站正式发布之前的测试

在网站正式发布之前应进行测试,网站测试结果应有测试报告。

2.4.2    定期进行网站链接和服务程序的测试

应定期对网站链接和服务程序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及时发现和修改错误。

3         网站管理

3.1   机构和人员建设

1)单位内部应有相应部门和人员负责网站管理工作,包括本单位上网公布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查、更新和网站日常维护等;

2)应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网站建设和管理;

3)本单位业务职能部门应参与网站建设;

4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与区信息中心网站建设科联系,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

5)负责网站维护的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

3.2   制度建设

3.2.1    网站建设规划

应结合国家、北京市、房山区电子政务发展要求和本单位的自身特点制定网站建设规划。

3.2.2    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应包括上网信息范围、信息采集规范、信息编辑规范、信息发布规范、工作流程、相关人员职责等。

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限定发布的内容。

对允许用户自行发布信息的,应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证用户发布的信息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2.3    信息存档制度

信息存档制度应包括网上信息定期保存、重要信息备份、工作流程和人员职责等并遵循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

3.2.4    网站内容监管制度

网站内容监管制度应包括监管范围、监管规范、工作流程和人员职责等。

3.2.5    其他相关制度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相关制度。

3.3          知识产权保护

1)政府部门在网站建设与管理中,应当注意保护他人的软件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网站在发布信息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使用政府网站的域名、标识和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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