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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社会保险?它包括了哪些险种?
我国的社会保险是强制险,它是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个人都要参加的强制性保险。 社会保险具体到我市来讲,目前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单位和个人以什么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减免吗?
按照国务院259号令的规定,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不得减免。
3、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哪里去办理?怎么办理?
这个问题简单地说是依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第1号令)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通告(通告(1999)第3号)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即可。
4、在职介中心存档的人员和个体劳动者或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吗?怎么参加?
可以参加。北京市劳动局1999年1月18日颁布的《北京市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8号)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998年6月20日颁发的《关于经办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998)16号)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职介中心和居住地的街道(镇)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大病和失业保险费在核定基数后必须一次性收缴到位。养老保险费可分一次或两次全额收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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